近年来,诈骗案件多发且形式复杂,其中以彩票名义实施的诈骗更是层出不穷。犯罪分子精心设计骗局,将黑手伸向购彩者、代销者和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许多家庭的财产损失。尤其是专门针对彩票代销者的骗局,相较于针对购彩者的骗局要更加隐蔽,一些新加入彩票业的代销者,由于对行业规则和风险缺乏深入了解,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近日,马尔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伪造中奖刮刮乐彩票对代销者实施诈骗的案件,民警奔赴千里之外的西藏拉萨将犯罪嫌疑人扎某某抓获。
2月12日下午16时许,简先生店中来了一位头戴棕色帽子、深色口罩,背上拿了个白色编织口袋的男子。进店后,该男子拿出一张中国福利彩票的刮刮乐“好运十倍”彩票,请简先生帮他看是不是中奖了,简先生看了之后发现这张彩票中了40万元。
简先生出于好心将该男子带到马尔康市福利彩票店兑奖,在得知“大奖”只能到成都兑换后。该男子以母亲生病要去照顾为由,愿意将“中奖刮刮乐彩票”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简先生随之答应并支付3.95万元购买了男子手中的刮刮乐彩票。
次日,简先生带着“中奖刮刮乐彩票”前往成都,后经过四川省福利彩票中心核实该彩票为伪造彩票。简先生得知上当受骗,立即选择报警。
接警后,马尔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查此案。办案民警根据简先生提供的信息抽丝剥茧、走访摸排,经过2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扎某某已返回西藏拉萨市。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在掌握犯罪嫌疑人扎某某的详细情况后,5月10日,办案人员奔赴千里之外的西藏拉萨,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扎某某抓获。
经审讯,2025年1月至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扎某某分别在西藏拉萨、青海玉树、四川甘孜州色达县和甘孜县、四川阿坝州马尔康市,利用伪造的“中奖刮刮乐彩票”进行诈骗,共计骗取12.75万元。
用伪造的中奖彩票骗取奖金的案例时有发生,此类诈骗害人不浅,扰乱彩票市场秩序,也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其实即开型彩票在设计、印制、配送、兑奖等各个环节中都做足了功课,利用诸多手段加高技术壁垒,避免不法分子造假,确保即开票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安全、可靠。大家在平时也可以了解、积累一些关于即开票辨别的常识。 即开票辨别常识 观察涂层油墨是否完整,如果有拼接痕迹,涂层粉末异常,则有可能是假票; 查询判断彩票是否在本地区兑奖范围内,若不是,有可能是在其他行政区域销售的彩票,也有可能是伪造彩票; 对比彩票的出奖是否与彩票背面的奖级构成表一致,正规即开票不会出现奖级构成表以外的中奖金额。 最有效的辨别方式仍是借助扫描枪等专业设备辨别彩票真伪。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即开票,使用简单工具和手法对电脑票进行伪造的案例也并不罕见。2020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警方破获一起利用伪造彩票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某用彩票、刀片、胶水等作案工具,裁剪粘贴出20万元中奖彩票,并以1万元卖给报案人陈某。警方于当年6月1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而耐人寻味的是,郑某对警方说:“我也是受害者!”
抓捕现场缴获的作案工具及伪造的彩票
原来,在此前一个月,郑某在购买彩票的过程中,被人以伪造的“中奖彩票”诈骗5000元。然而,郑某选择的不是报警,而是复制同样的骗术以求挽回损失,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反复试验,郑某的“技术”终于“成熟”了。
郑某伪造的“中奖彩票”
当年5月30日,郑某走进一家彩票店,首先按照上一期开过奖的二等奖号码,购买了一张彩票。之后,郑某找出刀片、胶水、按压石等工具,将另一张彩票中“28”“3”等数字剪切、粘贴,将彩票日期、期数替换。一番“精修”后,一张20万元的“中奖票”就被伪造出来了,肉眼难辨真伪。
随后,郑某在彩票店门口搭讪前来买彩票的陈先生,并拿出事先伪造的彩票,以不懂查看中奖和兑奖手续为由,称愿以1万元的价格将彩票“卖”给陈先生。1万元换20万元,见有利可图,陈先生也是毫不犹豫,马上到附近柜员机取了1万元现金当场交易,直到第二天兑奖的时候,一扫条形码才发现是一张假彩票。
上述案例提醒广大彩票店主,除了要具备一定的彩票辨别常识之外,更重要的是“按规矩办事”,使用专业仪器验奖,按流程兑奖。而对于购彩者来说,则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彩票,切勿因贪心而掉入骗局。不心存侥幸,不贪小便宜。如发现被骗,应该立即报警,而不是拿着“假彩票”再去骗别人来“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