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获悉,10月12日前,经遴选确定的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地区将向民政部上报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方案。按照民政部要求,专项行动将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10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0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申报推荐、遴选评审等程序,民政部、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西城区、河北省唐山市等42个地区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按照民政部的要求,此次行动重点围绕“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个任务开展。
实施地区将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况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
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各地还将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
民政部还明确规定,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外的其他项目
民政部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指导项目地区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以能力综合评估结果为基础,尊重老年人意愿,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列明每位老年人基本信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体内容、进度安排、提供主体、完成情况、满意度评价等。
此次专项行动,中央将按照程序下达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项目地区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对于资金的使用,民政部要求,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外的其他项目。为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后续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所需资金,以及与完成两项重点任务相关的失能等级认定、经济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评价、质量管理等工作所需资金,应由项目地区统筹地方政府各项投入予以保障。
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地区综合考虑服务老年人数量、服务需求、补助资金额度等情况,在保证服务频次和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每位老年人的补助标准。鼓励项目地区统筹各级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动态调整补助标准,确保提供的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记者 吴为)